上海清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农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
时间:2026-04-14 点击:8 次 名称:必成上海讨债公司 来源:https://shanghai.wjfzxh.com/
农为邦本,种子质量关乎一季收成、万家期许,更牵动农资交易双方的信任与权益。但在实践中,种子质量不达标引发的纠纷,常让农户受损、经营者困扰。上海清账公司通过调解+释法相结合的方式,守护着农资交易公平,以实际行动护航农业发展。
简要案情
2025年5月,友谊县某农资公司(卖方)与本地某种植户(买方)签订《买卖合同》,约定买方向卖方采购优质玉米种子,总货款1.2万元;种子纯度≥98%、发芽率≥85%,卖方10日内送货,买方5日内检验,合格后7日内付款,质量不达标可退换货,卖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卖方按约送货,买方签收后未立即检验。3日后,买方在播种前检测发现,种子纯度仅92%、发芽率78%,未达约定标准,遂书面通知卖方退换货并赔偿损失。卖方以“签收即认可质量”为由拒绝,双方协商无果,卖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,买方反诉请求解除合同、赔偿损失3000元及违约金2400元。
调解过程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农资纠纷,影响农业生产,决定优先调解,兼顾双方权益与生产效率。
调解初期,双方分歧较大:卖方坚持签收即认可质量,仅同意部分退换;买方要求解除合同、足额赔偿。
法官向卖方释明“签收不等于认可质量”的法律规定,结合检测报告明确其违约责任;同时劝说买方在违约金上适当让步,促成高效化解。
经多次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解除买卖合同;买方退还剩余500公斤种子,卖方3日内支付损失3000元及违约金2000元;卖方放弃货款主张,双方再无争议。协议生效后,双方均按约履行,纠纷圆满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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