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多年的小额货款纠纷,促成被诉求人当场履行付款义务,为诉求人追回欠款
上海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多年的小额货款纠纷,促成被诉求人当场履行付款义务,为诉求人追回欠款。
据悉,诉求人李女士系个体建材经营者,长期从事水泥、砂石批发零售,被诉求人关先生因承包小型建筑工程,与李女士建立供货合作关系。2015年4月至8月,李女士按关先生工程进度,分批次供应水泥500余吨,双方口头约定每吨272元,合计货款140624元。供货期间及结束后,关先生陆续支付部分货款,经双方核对确认,仍拖欠12400元未付。此后数年,李女士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、上门等方式催款,关先生均以工程亏损、资金紧张、忘记结算等理由拖延,甚至回避沟通,双方协商无果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李女士向细河区“阜政通”(综治中心)提交求助申请,希望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追回欠款。“阜政通”首席办事员——细河区委书记张海鹰指示中心,要及时介入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切实解决群众疑难问题。
接到相关诉求后,速裁团队调解员钟若曦严格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中“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务不缺位”的工作理念,立足基层治理源头化解职责,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,逐一对供货细节、付款记录、历年催款情况进行核实,细致梳理纠纷脉络,摸清双方核心诉求与矛盾症结,随后精心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,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。
在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坚持法理相融、情理兼顾,既向关先生细致解读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,明确其作为买受人,在接收货物并核对货款后,及时结清货款是法定义务,即便金额不大,长期拖欠已构成违约,若持续拖延,李女士可通过诉讼维权,届时关先生还需承担额外诉讼成本;同时,也客观说明关先生工程回款不顺、家庭开支压力大的实际困境,引导李女士换位思考、适度体谅,劝说双方各退一步,在付款时间上寻求折中方案,高效化解纠纷。
经过调解员钟若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反复沟通协调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签订调解协议,关先生当场履行付款义务,这起拖欠多年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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